說清楚「稅收超徵」並善用之 助人民早日回復生活 

去年年底至今,除了地方選舉結果,民眾最關心的議題,就是「稅收超徵」。自從二O二O年初爆發COVID-19疫情以來,世界各國的經濟都大受影響,台灣本來也預期會遭受重創而影響稅收,但沒想到在二O二一年公布的全國稅收為新台幣二點八七兆元,創下了歷史新高,超過本來預算數四千三百二十七億元;在去年,台灣經過三級警戒,政府預估稅收三點二二兆元,但是同樣遠超預期,預計總稅收將超徵四千九百五十億元。因為名稱出現「超收」的字眼,多數民眾覺得那是政府多向人民徵稅,既然如此,現在經濟又不佳,那最好就是「還稅於民」或是「普發現金」給民眾。

 

實際上,「稅收超徵」的意思是政府實際稅收比原本歲入預算還要多。所以政府最後的結算,有「超徵」,也有可能「短徵」。公部門預估歲出歲入,必須多方衡量,國家必須量入為出,預估該年有多少收入,才能編列歲出,可以花多少錢。但是一般民眾將「稅收超徵」誤解是「違法課稅」,這個部分,政府要讓人民瞭解清楚,不應該放任各式媒體、名嘴或是特定在野黨的誤傳,造成社會紛亂及人民浮動,這是不智的。

 

咱看資料,二O二二年的「稅收超徵」,最大宗是「營利事業所得稅、綜合所得稅與營業稅」。超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主要因為疫情的影響,預估國內實體消費受到重大影響所以政府在稅收預估上較為保守;另一方面,營所稅等稅收大幅增加,代表上市、櫃公司獲利大幅成長,特別是半導體相關產業以及航運業等營收超級好,這使得政府徵得的稅收遠遠高於預估的歲入,不過這些沒有預算進來的稅收到底是不是就應該還稅給全民普發現金,讓所有人都能平等受惠,還是將之用來對特定對象的紓困或是償還債務等,考驗政府的智慧,畢竟人民對於政策買票和政治改革的接受度很不同。

 

財政部有出來說明,近年稅課收入實徵數超過預算數部分,均依預算法規定納入國庫統籌運用,以減少舉債、增加還本或累計賸餘。預算法第五十九條,「各機關執行歲入分配預算,應按各月或各期實際收納數額考核之;其超收應一律解庫,不得逕行坐抵或挪移墊用。」也就是超收的金額一定要納入國庫,沒有法源依據,不可能將之還稅給人民。財政部表示自二O一八至二O二二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原編列債務舉借預算數合計四千八百二十五億元,均未舉借,並依公共債務法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審視歲入執行狀況增加還本,綜計這五年實質還債達五千二百二十七億元,有助減緩政府債務累積。

 

經過這一番風波,政府要讓民眾瞭解「稅收超徵」並非代表國家有賺錢,就是實際收入超過原先預估,但不是從你我口袋裡多徵到的稅賦。截至去年十一月止,中央政府總負債為五點七兆,平均每人負債超過二十四萬;若審視二O二三年的財政,總負債為六點六七兆,平均每人負債超過二十八萬元,光是每行利息支出就很驚人,會理財的政府必須多動腦筋了!受疫情肆虐三年而影響生計民眾的心理與需求各不相同,希望政府要善用超徵的稅收,得到民心,也幫助全民早日回復正常的生活!(作者為台聯秘書長/第八屆立法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