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防疫假薪水如何發? 北市府:中央應統一規定

嚴防武漢疫情,教育部宣布大學以下各級學校開學延後,勞動部也宣布家有12歲以下孩童的父母,其中一人可請「防疫照顧假」,請假期間是否給薪,則由雇主決定。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今天隔空向中央喊話,公家機關中也有適用勞基法的約聘雇、職工等,恐因現行法令中沒有「防疫照顧假」這名稱而無法給薪,盼中央統一規定。

黃珊珊指出,勞基法有規定家庭照顧假,一年七天額度,是給薪的,但無論是台北市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工友管理要點等,都沒有所謂的防疫照顧假名稱,因為這是新的名詞,如果要請假只能用家庭照顧假,那頂多只能請七天有薪假,另外七天則是無薪假。資料來源:自由時報